本溪溪湖法院副院長審理車輛租賃合同糾紛案
作者: 遼陽生活網
更新時間: 2020年01月04日 1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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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本溪溪湖法院副院長審理車輛租賃合同糾紛案 審理法院 本溪市溪湖區人民法院 審判員 呂彥玲 審理時間 2018-11-20 09:00 案情簡介 2017年5月1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一份《出租車承包合同書
本溪溪湖法院副院長審理車輛租賃合同糾紛案
審理法院
本溪市溪湖區人民法院
審判員
呂彥玲
審理時間
2018-11-20 09:00
案情簡介
2017年5月1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一份《出租車承包合同書》,被告將其所有的出租車租給原告,租期為4年,原告向被告交納押金2萬元,雙方約定如原告違約,則要扣違約金2000元。原告孩子要高考,告知被告無法履行合同,被告返還了原告6000元。且原告發生交通事故,給對方車輛賠償1600元,故原告要求被告返還押金12000元,肇事賠償款1600元。更多>>
法院簡介
本溪市溪湖區人民法院地處世界最小湖“本溪湖”畔。辦公場所位于本溪市溪湖區,溪湖區地處本溪市西北部,東接撫順,西接遼陽,南銜丹東,北鄰沈陽。溪湖法院案件管轄范圍為溪湖區和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兩個行政區域,其中包括10個街道辦事處(火連寨、東風、河東、河西、彩屯、彩北、豎井、石橋子、日月島、張其寨),兩個行政區域面積314.42平方公里,總人口40余萬人。
年均受理各類案件3500余件,結案率90%以上。近年來,溪湖法院先后榮獲了全省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單位、信訪工作先進單位、人民陪審員工作先進單位、全市嚴打整治斗爭先進單位、清理執行積案先進單位、市級文明單位標兵等榮譽稱號、執行局被省高院榮記集體二等功。2009年,溪湖法院被省高院榮記集體二等功,并受到溪湖區委通報嘉獎。

呂彥玲
呂彥玲常務副院長
女,漢族,1968年12月18日出生,中共黨員,籍貫山東省蓬萊市,1992年7月畢業于遼寧大學法律專業,全日制大學學歷、法學學士學位。1992年8月畢業分配到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年2月調轉到本溪市溪湖區人民法院,現任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一級法官。曾多次被評為市區級優秀公務員、“辦案能手”、“本溪市第二屆十佳法官”,被省委政法委授予“遼寧省服務質量和辦案標兵”、“本溪市三八紅旗手”,并多次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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