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社廳轉發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2011〕9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政府機關公務員和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權限的通知》(遼政辦發〔2017〕61號)等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納入事業編制?,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沈陽建筑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計劃信息表(第一批)》。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者要求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應聘者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行。
應聘者的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報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201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先行報名及考核,經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并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員崗位信息在遼寧人事考試網()和沈陽建筑大學人才招聘系統(:9000/Portal/Default.aspx)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至2019年07月03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網上報名:符合學校招聘條件的應聘者可登陸沈陽建筑大學人才招聘系統(:9000/Portal/Default.aspx)注冊并進行報名。
現場確認:網絡報名后請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工作日)持本人簡歷、身份證、各學歷階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本人學術成果證明材料等到沈陽建筑大學人力資源處現場確認。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應聘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學校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者應聘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應聘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應聘者考試和應聘資格。
(四)考核
考核分為學術評價和綜合素質測評兩個環節。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師德師風、教育教學能力水平、學術成果、溝通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與評定。(學術評價和綜合素質測評均采用百分制,各占總成績的50%。學術評價和綜合素質測評均達到60分及以上為合格,兩個環節中任何一環節不合格均不予聘用。)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沈陽建筑大學人才招聘系統(:9000/Portal/Default.aspx)公布。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含7日),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六)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