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省屬事業單位人員結構,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為省屬事業單位管理類崗位、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類崗位的公開招聘搭建平臺,提供服務?,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統一公開招聘的崗位為省屬事業單位中除涉密崗位外的部分管理類崗位、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類崗位。具體是:
管理類崗位,包括事業單位中除單位領導人員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崗位。
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包括事業單位中崗位等級在八級及以下的法律類、計算機類、經濟類,以及部分其他類專業技術崗位(不包括教師崗位)。其他類專業技術崗位指各部門組織公開招聘的報考條件或筆試中沒有專業要求的專業技術崗位等。經濟類專業技術崗位包括會計、審計、統計和其他經濟崗位。
工勤技能類崗位,包括事業單位中崗位等級在二級(技師)及以下的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附件《江蘇省2021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墩衅笉徫槐怼房稍诮K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jshrss.jiangsu.gov.cn)上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間出生)。應聘科級管理類崗位(管理崗位七級和八級)或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表》中寫明的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6.具備《招聘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①資格條件中的“2021年畢業生”,指在2021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1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②資格條件中 “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③資格條件中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
④資格條件中有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要求的,需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書,只有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通知單的,相應的成績原則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有英語四級、六級要求的崗位時,可以不提供英語四級、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7.本次公開招聘沒有戶籍限制。
8.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辦法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技能操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筆試由省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面試(專業測試、技能操作)原則上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招聘主管部門”,系指參加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具體可見招聘崗位表中“主管部門”欄。
(二)統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管理類崗位、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類崗位的筆試科目名稱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但考試內容各不相同。
經濟類中會計、審計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統計和其他經濟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
“其他類”專業技術崗位與管理類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
各招聘崗位的類別見《招聘崗位表》中“崗位類別”。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21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